网上造谣,彭山一网民遭了(行政处罚1名)
2014-04-24 09:02:23 来源:彭山县公安局 编辑:admin_zyb 评论:0 点击:
4月23日,彭山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了一起网络造谣案,行政处罚1名违法人员。
22日,该局网安大队民警在互联网巡查中,发现网名昵称为:“不穿腰裤的”的网民用手机在百度彭山贴吧发了一条名为:“听说前几天杀人”的主题帖,帖文称:“杀人了,眼珠都挖出来了,死者是女的……”该帖发布后,引起了网民的议论和50多条跟帖。
网安民警立即与相关部门核查,证实近期彭山县没有发生过故意杀人案,网贴内容不属实。“不穿腰裤的”的网民已涉嫌网络造谣。
经对“不穿腰裤的”发帖人进行查证,很快锁定发帖者为现年29岁的罗某,并于4月22日下午依法对其进行了传唤。据罗某交代,其于4月20日赶集时,听别人说谢家镇有人被杀了,为图新鲜和取乐便编造了上述贴文,用自己的手机在百度彭山贴吧发表。
鉴于罗某系初犯且能悔过,彭山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违法人员罗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鲁某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我没想到帖子的后果会这么严重,现在很后悔,以后再也不这么做了……”(张怀安 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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