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全搜索

首页 > 眉山资讯 > 内容

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违章行驶撞上小车 赔礼又赔钱

事故现场照片

2014年7月22日12时许,蒋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眉山市东坡区小转盘路段时,违法驶入机动车道,并与前方由袁某驾驶的川AVXXX号小车相擦挂,造成两车轻微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进行了处置,经民警现场调查后认定:三轮车驾驶人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未购买相关车辆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只得由三轮车驾驶人承担赔偿。

交警提示:目前市场上的电动三轮车普通存在超标、超速、超重现象,安全系数较低,易引发交通事故。电动三轮车目前还不能在公安机关登记上牌,也不能购买相关车辆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由车主自行承担。

原标题: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违章行驶撞上小车 驾驶人赔礼又赔钱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http://msjjedd.gov.cn/

相关热词搜索:号牌 三轮车 小车

上一篇:岷江东坡湖拦水坝局部溃坝 未造成人员伤亡
下一篇:奇观,大朵乌云遮住阳光,眉山今晚有大雨(组图)


中国农业银行眉山分行 章鱼挑食 农行眉山市分行金穗之窗 同颜画室 国网眉山电力公司专题 八百寿酒业
眉山全搜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