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一大批法律法规实施 这些新法规可能和你有关
2014-09-01 10:36:53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admin_yl 评论:0 点击:
司法救助金发放有了明确标准、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今天起,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
司法救助金需按标准发放;下班时绕道合理路线受伤可认定为工伤;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私家车免予上线检验;公务车辆要严格落实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指定停放和节假日封存等制度……今日起,一大批影响日常工作生活的法律法规开始实施。
本报记者 刘春华 王玉姗 庞莹
司法救助金发放有了明确标准
【依据:《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记者8月28日从省检察院获悉,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将于今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司法救助金一般以被救助人住所地的县(市、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最高不超过36个月的总额。确定个案的具体救助金额,要综合考虑申请人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有无过错以及过错程度等多项要素,最高不得超过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办法》明确,政法各单位要在收到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决定不予救助的,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将结论告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下班绕行合理路线受伤算工伤
【依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8月20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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