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杀虫气雾剂自爆 消费者获赔8000元
2014-09-12 09:55:05 来源:新民网 编辑:admin_yl 评论:0 点击:
6月18日,消费者王某在眉山市彭山县凤鸣镇菱角村四社一小卖部购买一瓶“一扫光”牌杀虫气雾剂,第二天使用后发生自爆,引起火灾,造成房屋重大财产损失约1万多元。彭山县消委会接到王某投诉后,立即与凤鸣消委分会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情况,证实王某投诉情况属实,随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努力协调处理此事。厂方授权人强调,该厂生产的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产品自爆现象可能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通过消委会工作人员的说服调解,最终厂家授权人同意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8000元,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熊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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