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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妙龄少女宾馆遇害 前男友下杀手获刑死缓

2014年10月31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西(化名)犯故意杀人罪一案进行宣判,陈西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原来,陈西与被害人杨琴(化名)原系男女朋友关系,陈西为人性格暴躁,发生争吵后,就会动手打杨琴。当第二次发生争吵后,杨琴终于不堪忍受对陈西提出分手。两人分手后,杨琴刻意避开陈西,但陈西却心有不甘,在分开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多次试图挽回关系。2013年11月20日下午,陈西再次来到眉山宾馆员工宿舍找到杨琴,要求就两人感情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商谈,当日18点左右,两人入住眉山市东坡区北中巷天星商务酒店302号房间。

在商谈中,陈西明显感到杨琴对自己的态度冷淡了许多,每次和杨琴交谈,都看到她在埋头玩手机,并且不停的接打电话。次日17时左右,当杨琴接完最后一通电话,陈西抢过手机,看到通话记录一连十多条都是给一个绰号为“憨子娃儿”的人的,光从名字上就明显感到两人关系暧昧。陈西顿时就感到十分恼怒,一把就把手机扔到地上,同时在逼问下,得知原来杨琴已经交了新的男友。知道已经复合无望了,陈西怒火中烧:“我立刻叫人去废了他。”见陈西此时已经失去理智,杨琴急得一下敲破墙上的画框玻璃,比在自己的手腕上,以死要挟以阻止陈西出去。陈西一看更加恼怒,用手一把卡住杨琴的脖子,盛怒之下一不做二不休,一直扼住杨琴颈部致其死亡。

案发后,陈西将其杀害杨琴的事实先后电话告知朋友及家人,并外出购置笔、笔记本等物返回302房间,后因杨琴的家人在得知杨琴失踪后报警,民警在302房间将正在写笔记的陈西抓获,陈西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陈西在与被害人杨琴因恋爱发生纠纷后,不能正确对待,扼颈致杨琴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陈西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初犯、认罪态度好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庭后,杨琴的父亲痛心地说:杨琴是家中的独女,是个非常懂事非常孝顺的孩子,自己的事从来都不让大人操心,一米七的个子出落得高挑漂亮,是个人见人爱的姑娘。案发前两天,杨琴奶奶过80岁大寿,杨琴还专程请假回老家给奶奶过80大寿,吃过午饭后,就急着赶回眉山上班,谁知这一走竟成了永别。对于法院的判决表示理解,另外会对陈西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让陈西作出应有的赔偿以慰女儿的在天之灵。另外承办该案的女法官也提醒广大女性朋友,要学会正确处理自己的感情问题,同时在遇到纠纷时更要善于保护自己,避免给自己及家庭带来不必要的伤害。(梁丹 粟政 记者 张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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