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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前 眉山领导干部须作出拒收红包礼金公开承诺

据眉山日报报道,眉山市各级各部门要在2014年12月5日前认真组织领导干部作出拒收红包礼金的公开承诺。这是眉山市纪委监察局近日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通知中的要求。

报道中说,为落实整改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四川反馈意见,按照眉山市委安排部署,眉山市纪委监察局近日下发通知,2014年12月底前,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要把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2014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要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通报典型案例,使领导干部都接受教育,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2014年12月5日前认真组织领导干部作出拒收红包礼金的公开承诺,在管理服务对象及社会关系人中倡议不送红包礼金。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中央和省委相关文件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要按规定于2014年12月15日前上交所在地区或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市纪委监察局通过报纸、电台、网络、廉政短信等方式公布眉山市廉政账户,严格红包礼金登记上交制度,集中收缴主动上交的红包礼金。对在本次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对不收手,仍顶风违纪的,严肃处理。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分类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隐瞒不报、收多退少、边退边收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连续多发、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和曝光。

通知要求,对领导干部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查实,一律加重处理。对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礼金,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

为推进专项整治,眉山市成立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祝云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为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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