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城市湿地公园十大景点命名 公开征集活动启事
2016-02-25 10:07:16 来源:眉山全搜索综合 编辑:admin_zy 评论:0 点击:
为全面丰富和提升仁寿城市湿地公园景观的文化内涵,打造文化与旅游相融相衬的高品质旅游景区,增强仁寿县旅游品牌景区吸引力和知名度,拟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仁寿城市湿地公园十大景点名称。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仁寿县委宣传部
2.承办单位:仁寿县旅游事业局
二、征集范围
仁寿城市湿地公园十大景点
三、征集要求
1.符合仁寿城市发展和历史文化发展特色,具有独一无二性。
2.富有时代感、符合当前社会的发展趋势。
3.结合景观特色,提炼主题突出、语言精练、生动优美、易于传播的名称。
四、征集方式
在仁寿电视台、眉山日报仁寿版、今日仁寿、仁寿在线等网页平台和仁寿之声、仁寿旅游、仁寿在线微信平台展示十个景点布局图片,公布暂命名情况,邀请热心群众积极参与投稿取名。每个景点选取5个入围名称,进行专家评审。
五、投稿方式
1.电子邮件:2335647747@qq.com,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2.邮寄地址:仁寿县政府第二办公区仁寿县旅游事业局,邮编,620500。投稿信件内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3.联系人:谢丹 联系方式:028-36203160。
六、征集时间
(1)征集时间2016年2月25日至3月25日
(2)评审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3月30日
七、奖项设立
仁寿城市湿地公园十个景点名称各设金奖1名、入围奖2名,奖金分别为1000元、500元。获奖者将获得相关证书和对应的奖金。获奖名单和作品将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八、相关说明
1.来稿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仁寿县旅游事业局有权无偿使用;
2.来稿景点命名名称相同的,以最先收到的景点命名名称为准;
3.来稿必须为作者原创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或其他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凡投稿人均视为知悉并认可本说明内容,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仁寿县旅游事业局。
附件:1.仁寿城市湿地公园十大景点布局及设计说明
2.仁寿城市湿地公园十大景点建议名称推荐表
仁寿县旅游事业局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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