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健康] 关于问题疫苗,家长必须掌握的信息都在这里了
2016-03-23 08:51:17 来源:眉山全搜索综合 编辑:admin_zy 评论:0 点击:
近日,济南警方破获涉案金额5.7亿非法经营疫苗案网上热传,不少网友看到相关报道后都表达了恐惧和愤怒。
根据目前披露的消息,封面新闻记者进行了全方位的内容整合,以便更加直观地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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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有20省市回应称问题疫苗未流入
案发后,已有北京、上海、广东、江苏、云南、浙江、海南等省市有关部门回应,向各疫苗供应单位采购、配送到省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疫苗,均不涉及该案件中非法经营的疫苗。
随后,包括安徽、深圳、厦门、四川成都、贵州贵阳、河南安阳、湖南株洲、湖北随州、江苏的无锡和盐城、山东的烟台、莆田和威海等地的疾控部门也都发布消息称,问题疫苗并未流入当地或在排查中未发现涉案疫苗。
29家药品批发企业疑为主要责任者
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查扣药品的数据分析发现,有9家药品批发企业涉嫌虚构疫苗销售渠道,可能是造成涉案疫苗流入非法渠道的主要责任者。
存在问题的9家药品批发企业分别是:河北省卫防生物制品供应中心、湖南华一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陕西益康众生医药生物有限公司、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实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郑州邦正医药有限公司、吉林尚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济宁福泰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医维达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山东实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为目前已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的实杰生物的前身,而另外一家上市公司沃森生物也被波及,并已临时停牌。
3嫌犯曾为药剂师并有犯罪前科
主要嫌疑人为47岁的庞某卫,她曾是山东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药剂师,在该市牡丹区还经营东城城区防疫门诊,离异后与其女孙某一起生活。
2009年,庞曾因非法经营人用二类疫苗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处罚金50万元。
判决书显示,2007年4月8日至2008年4月15日,庞某卫与菏泽市疾控中心职工邓某等5人,非法经营人用疫苗涉案金额达560多万元,其中仅庞某卫就涉及489万元。5人均获缓刑。
4各地破获相关案件21起
本次疫苗案为2015年4月28日案发的案件,济南警方当时已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并于2016年2月2日向社会通报了案情。
此案案发后,即被公安部、食药监总局列为督办案件,并入选2015年度公安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目前,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已破案21起,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刑拘10人,取保5人。因涉案人数众多,部分人员还未到案,各地还在侦办中。
3月21日,深圳食药监局发布消息,山东特大非法疫苗案有关线索的公告中,一名疑似深圳卖家目前已被深圳公安部门控制。
5线索电话中约1/5可打通
3月20日,封面新闻记者拨打了山东疫苗案中300个线索所涉及的全部约400个电话。其中可以打通的电话为88个,有6人接通电话后表示与案件无关。
出了这事儿,大家关心的核心问题是,往后这疫苗还打吗?
答案是必须打!理由如下:
1问题疫苗均为二类疫苗
何为二类疫苗?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在本次涉案的疫苗中,12种疫苗均为二类疫苗,无一类疫苗,另有免疫球蛋白2种和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说人话,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主选择,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而另一种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规定受种的疫苗,就被称为一类疫苗。因为没有涉及,仍属安全范围。
哪些是一类疫苗?封面新闻记者为大家照了一张上海市的计划疫苗表,所列的疫苗均为一类疫苗,需按时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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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案疫苗是去年的事
从2010年开始,到2015年4月被抓,犯罪嫌疑人作案持续了5年时间,根据银行账号进账金额推算,累积销售疫苗超过200万支。
上海疾控中心陶黎纳也表示,涉事疫苗占5年来上市疫苗总量不到千分之二,而且从去年4月案发到现在,这些疫苗也早已过期报废。
3问题疫苗≠有毒疫苗
那么,接种过二类疫苗的孩子是否一定会有生命危险呢?
首先,要明确一点:问题疫苗≠有毒疫苗!
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免疫学系教授王月丹表示,这些疫苗主要是无效疫苗,需要补种,市民可以到疾控中心进行免疫效果检测,比如抗体效价。其他危害比较罕见。
毕业于清华大学医学部的郭帆列举了“问题疫苗”可能出现的以下问题:
无冷链储运,不代表“失效”:为了保证疫苗安全,各国都将疫苗的储存和运输温度定为2~8℃;但事实上,疫苗也可以在25℃或37℃环境下短期保存,而且这个短期比普通人想像得要长很多;世界上对温度最敏感的疫苗是脊髓灰质炎减活疫苗,该疫苗在37℃保存48小时仍可正常使用。
即使已失效,不代表“致命”: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涉案疫苗“致人死亡”,甚至没有证据证明这些疫苗“已经失效”。事实上,正规疫苗接种后,也有一定比例可能失效。
其他可能不良反应,多为“短期”,多不“致命”:疫苗因为储存、运输不当,确实可能导致变性(变质),从而可能出现两类不良反应:第一类是接种局部的红肿热痛、发烧;第二类是过敏。但事实上,普通疫苗也可能出现类似不良反应,且多半出现在接种后48小时之内。既往接种如果没事,那就无需过于担心。
4到正规机构接种,因噎废食不可取
裴洪岗表示,一类疫苗要打自然不必说了,二类疫苗有条件的依然要尽量打。
“一类和二类疫苗不可以互相替代,一类疫苗预防不了二类疫苗所能预防的那些病,而且案发到现在也马上一年了,即便市面上还有这些问题疫苗,数量也是极少的,因为担心这种小概率事件而不打疫苗,其实是让孩子冒着更大的风险。”
郭帆也认为,目前问题疫苗案发已经1年。作为普通公众,应当按照正规程序,继续选择正规大型医疗机构、防疫中心接种疫苗,千万不能因噎废食。
持续5年、涉及25种人用疫苗、流向18个省市、涉案金额约5.7亿元……这起非法经营人用疫苗案,波及范围之广、时间跨度之长令人瞠目。
这一案件表明,我们的疫苗监管环节存在监管漏洞。
2011年,七部门出台《疫苗供应体系建设规划》,针对疫苗流通环节隐患指出:“疫苗管理有待加强。疫苗供应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目前缺乏总体协调。疫苗流通管理较为薄弱”,并有针对性提出:“建立健全疫苗冷链配送管理体系,加强冷链运输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疫苗运输质量保障水平”。
疫苗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此次事件中,相关部门除应及时查清公布涉事疫苗及制品的来源与流向之外,还应追根溯源查堵生产、流通、购销、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漏洞。相关职能部门应恪守职责,监管措施阻遏非法疫苗流通,真正确保疫苗安全。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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