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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城事] 虚开税票2000余万 眉山一公司董事举报老板

      眉山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伙同其公司会计代某虚构购买蔬菜,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2000余万元 ,并向国家抵扣税款200余万元。该公司董事发现其猫腻,将两人告发。5月24日,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记者从眉山市彭山区检察院获悉,涉嫌虚开抵扣税款发票案的犯罪嫌疑人郑某、代某被逮捕,目前两人被羁押在彭山区看守所。

  云南生意人看中眉山泡菜生意 联合朋友开公司

  犯罪嫌疑人郑某,1970年生,云南省盐津县人,现居住眉山市东坡区。高中毕业的他一直在外打工,做生意,做得最拿手的就是食品加工生意,也因此赚到了不菲的利润。

  2013年,郑某看中了眉山的泡菜生意,觉得到眉山做泡菜是一条发财的明路。于是郑某找了几个朋友,共同投资,想做一个食品加工厂,专营川味泡菜。郑某的想法得到了朋友的支持,很快,四川天府味道食品有限公司在彭山区成立了,戴春明(化名)就是其中一位股东。

  由于几名股东想法不同,在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上经常发生分歧,于是股东大会推选出郑某做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产品购销,其余的股东作为公司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总体监督。

  郑某经营公司不善连连亏损 追加投资激怒股东

  公司在郑某的经营下运行了2年多,生意每况愈下,股东不仅没有盈利,还经常得到亏损的消息。2016年,郑某在股东大会上再次要求股东们追加投资,否则公司将无法运营。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公司的几名股东。

  “我们投了这么多钱,一直说买了多少钱的货,买了这么多,做出来的成品也没有多少,卖出来的钱更少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作为公司执行董事的戴春明疑虑丛生,联合其他股东决定对整个公司查账。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郑某联合29岁的会计代某在公司做假账的证据很快被查出,气愤难平的戴春明立刻向彭山区公安机关告发了郑某。

  郑某虚开千万元发票骗公司钱 还骗国家200余万税款

  接到报警后,彭山区公安分局迅速展开了调查,经查,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郑某伙同其公司会计代某虚构从某蔬菜供应商处购买香菇、青菜、生姜等约3000万元的蔬菜,后由会计代某在公司制作假的入库单、收款收据等凭证,并虚开具有可抵扣13%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在税务部门抵扣税款。其中,虚构购买香菇金额1100余万元,购买香菇1800余万元,购买青菜、生姜350余万元,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300余份,价税金额2000余万元,抵扣税款200余万元。

  “税务机关鼓励企业购买农产品,特地有农产品收购发票,该发票有一定比例金额可用于抵扣该企业全年的应交税款。犯罪嫌疑人郑某不仅在公司做假账骗合伙人钱,还将犯罪之手伸向国家税务机关。实在是‘贪’!”区检察院侦监课彭科长说。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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