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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考核一次 眉山出台知名教师知名校长评选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知名教师和知名校长成长激励机制,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努力办好党政放心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近日,市政府印发《眉山市知名教师知名校长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知名教师和知名校长的评选对象、评选条件、评选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办法》,知名教师和知名校长的评选对象是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一线专任教师和在任校(园)长。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知名教师10名、知名校长5名。

《办法》规定,知名教师、知名校长主要职责是示范引领全市教师和校长队伍专业发展。市教体局将为每位知名教师和知名校长设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知名教师要每年定向培养青年教师10人以上,任期内至少承担1个市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课题,每年承担一次以上市级示范课及学术讲座。知名校长任期内要结对帮扶薄弱学校5所以上,定向培养指导青年校长5名以上。

我市将对知名教师和知名校长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一次。连续三届被评为知名教师或知名校长的,由市政府授予“眉山市有突出贡献的教育专家”称号,并给予奖励。对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违反师德规范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的,取消荣誉称号和工作室。来源:眉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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