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眉山市东坡区罗平古镇原貌,很多年前它是这样的
2016-12-12 16:02:29 来源:眉山全搜索 编辑:admin_yl 评论:0 点击:
环境协调区保护指引:
环境协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应当在高度、体量、色彩和空间布局等方面与历史文化街区的风貌特色相协调。新建、扩建、改建道路、街巷和河道时,应当与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文化风貌相协调。
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
清末时期建筑、历史价值较高、建筑质量较差或一般——修缮、维修。
清末、民国及解放时期建筑、历史价值一般、建筑质量一般——维修、改善。
解放时期、现代建筑、风貌与传统街区有一定冲突、历史价值较低、建筑质量较好——改善。
现代建筑、风貌与历史街区有明显冲突、位于核心保护区以外——拆除、改建。(姚粼)
备注:
修缮:日常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重点修复等。
维修:不改变外观特征的加固和保护性复原活动。
改善:协调改善外观特征,调整、完善内部布局及设施的建设活动
相关链接:
上一篇:冠城学府商住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局部调整的批前公示
下一篇:微信新功能:朋友圈支持本地视频分享!拼视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