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网友发评论恶意丑化茂县救援力量 获刑"具结悔过"
2017-06-30 09:41:27 来源:眉山全搜索综合 编辑:admin_ybj 评论:0 点击:
6月25日,新浪微博某网民连发两条评论恶意丑化参与茂县山体塌陷事件救援行动的力量。
上午8:15,该网民在@眉山大小事 发布的《一起为四川茂县祈福!盼百余名失踪村民平安》文章后顶帖:
“踩在别人的尸体上立功,这样的功绩,值得你们庆贺吗?”
9:43在“现场救援视频,持续关注中。请大家相信救援的力量”后评论:
“他们已死,你救的是谁?救的是你的名誉,还是救你即将上涨的工资。”
经@眉山网警巡查执法 调查,该网民真名为王某某,6月26日,东坡公安悦兴派出所对王某某进行了法律法规教育,并给予教育训诫。王某某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发贴在内容上存在严重的不适,表示具结悔过,并主动删除了微博贴文。
科普具结悔过:
具结悔过
具结悔过是刑法中的非刑罚处理方法之一。 非刑罚处理方法是指对于犯罪分子判处刑罚以外的其他方法,具结悔过、写检讨,是一种反省自己的言行、回忆检查自己思想的一种行为。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该法规定,应责令其具结悔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也有关于具结悔过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情节较轻的,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
来源:掌握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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