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举办“阳光审判”邀请人大代表旁听
2013-11-28 13:30:59 来源:眉山中级法院 编辑:admin_zyb 评论:0 点击:
为及时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精神,推动减刑假释案件“阳光审判”,11月28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由院长刘楠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减刑案件,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监狱干部参加旁听。
罗某因触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未遂)、敲诈勒索等罪,于2009年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在眉州监狱服刑过程中认罪伏法,遵守监规,积极改造,被眉州监狱提请减刑。眉州监狱监狱长等出庭宣读提请减刑建议书,并出示了相关证据。审判长核实了罪犯基本情况,通过出示的证据和对证人的询问,充分了解罪犯改造情况和对自身犯罪的认识,并听取了监狱和检察机关的意见,最后宣布合议庭评议后将依据证据材料和庭审情况,依法作出裁定。
庭审结束后,眉山中院还召开了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庭审工作进行了点评,并提出意见建议。人大代表万荷君表示,法院公开审理减刑案件,程序规范,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法院工作,有利于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冷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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