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彭山区关于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二)
2022-10-01 13:04:15 来源:眉山市彭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编辑:admin_fyp 评论:0 点击:
眉山市彭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有关要求,眉山市彭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9月30日下午18时至10月2日24时,全区实行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本区域内,全体居民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原则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报备。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小区出入证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采购时间不超过1小时。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社区同意可以出入小区。
二、管控期间,全区所有人员按照“应检必检”要求,完成三轮全员核酸检测。请市民密切关注本区域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镇(街道)、村(社区)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
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和值班值守的工作人员外,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就地转为社区(村)志愿者,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村)服务。
四、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凭区疫情应急指挥部通行证或工作证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
五、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外,其余企业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取消堂食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员工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
六、严格限制车辆流动,全区网约车、跨区客运班车全部暂停营运,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生产和防疫相关工作车辆凭彭山区疫情应急指挥部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禁止其他车辆上路通行。
七、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高校、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
八、各镇(街道)和村(社区)建立专门队伍,及时服务保障市民需求,特别是要做好独居老人、残疾人、孕产妇等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
后续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对彭山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眉山市彭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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