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院学生处处长贺海泉一行青神慰问学院学员
2013-12-06 10:21:31 来源:青神县公安 编辑:admin_zyb 评论:0 点击:
2013年11月29日,四川警察学院党委委员、学生处处长贺海泉、副处长倪霞和教导员罗世贵一行在副政委王爱萍和实习带队老师刘斗燕的陪同下到青神县公安局慰问学院实习学员。
副政委王爱萍简要介绍了警校学员在县局的实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对四川警察学院对青神实习基地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随后,贺海泉处长深入实习学员生活基地、黑龙派出所和城关派出所等地,对学员住宿条件和工作环境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对青神县公安局党委对实习学员的悉心安排和关心照顾表示感谢。
在深入考察和听取汇报后,贺海泉处长对实习学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遵章守纪,严格要求。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警校、青神县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禁止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同时实习学员要提升自我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安全。二是保持热情,投身工作。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公安精神,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完成接下来的实习任务。三是善于总结、积累经验。认真总结实习收获,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把实习当作离开警校走向社会的第一步,为今后更好地投身公安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四是合理安排,学有所获。要积极向民警学习,时间有限要合理安排,发挥个人的主动性、能动性,凡事多做一点,多思考一步。在实习期间不断提高综合业务技能,圆满完成实习任务。(余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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