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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销售面积居全省第七 眉山房地产迈上新台阶

日前,记者从眉山市住建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局以强化管理为措施,服务群众为宗旨,扎实做好房地产各项工作,推动全市房地产事业又上新台阶:房地产销售面积居全省第七位,较去年上升了一位;房地产销售额居全省第七位,较去年上升了一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眉山城区销售新建商品房21314套,建筑面积164.51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上涨了42.01%;销售金额72.86亿元,较去年同期上涨了43.55%。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13541户,建筑面积170.41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上涨了2.15%;抵押登记18955户,建筑面积356.43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上涨了79.92%;二手房转移登记5045户,建筑面积67.35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上涨了47.45%;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7785户,建筑面积70.35万平方米。

——收取住房维修资金4720万元,累计缴存金额达21485万元,其中眉山城区政府统拆统建的19个安置小区中,有5个小区共计890户农安房交存维修资金335万元。自管公房收缴租金163.6万元,投入资金23万元维修自管公房339户,维修面积2.9万平方米。

——物业管理资质备案41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50户,综合验收16户,装饰装修备案1户;评市优项目13个,报省优项目4个,培训从业人员140人,轮训企业管理人员100人;完成城镇房屋305万平方米的白蚁防治和208户群众房屋的白蚁灭治工作,防治率达95%以上;完成房屋预测绘面积142.33万平方米、实测绘面积147.16万平方米的审核备案。

——产权产籍档案管理,经整改后,房产档案查询时间由两个月缩短至20个工作日;出具二手房首套证明和公检法等部门查询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即办;出具新建商品房首套证明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协助国家机关、公检法查询1127份,冻结解封370宗,税务查询11960份,国土查询2610份,扫描并整理归档22616宗,出具购房证明29820份。

——规范农民安置房(简称“农安房”)办证制度,理顺农安房调处机制。严格农安房初始登记制度,坚持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盖章确认安置分配情况;严格农安房交易制度,明确农安房必须在取得产权证之后方可进行交易;对农安房交易实行公告制度,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及时调查处理,解决矛盾纠纷。加大房地产案件调处力度,积极主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接到投诉、信访案件130起,已基本办结。

——拟定《眉山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核实军队转业干部和眉山户籍在外地的工作人员未参加房改情况161人次;受理审核公共租赁住房申请28户。

——建立巡查和联系制度,对眉山城区在建的48个房地产开发、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明确该局市场管理、行政管理、物业管理、交易、产权等科室负责人为项目联系人,坚持一周一联系、一月一巡查、一月一通报;做好商品房预售管理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工作,对违规预售行为的查处率达100%。(记者 汪明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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