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全搜索

首页 > 眉山资讯 > 内容

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00多万条并出售案

  被告人夏龙军多次通过互联网从他人处购买,以及从购买的软件中非法提取公民个人信息,或用于电话推销业务,或分拆信息后出售牟利,在2013年4月至7月短短数月间,疯狂获取公民电话、住址、车辆、股票等个人信息达167万条。2014年1月2日,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认为夏龙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当庭宣判,以其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这是眉山审结的全市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我从事的电话营销是一个正常的职业。”被告人夏龙军说,“一名顺丰快递公司的高层要把包含公民信息的软件卖给我,这是公司的经营,这怎么能说是犯罪呢?”庭审时,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还一无所知。

被告人夏龙军曾因犯抢劫罪在2008被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刑满释放后,夏龙军在眉山市东坡区开设了一家名为“印象票务”的公司,从事票务营销工作。但是由于没有良好的营销渠道,认识的人不多,夏龙军便想到从互联网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以便用于电话营销。2013年4月开始,夏龙军通过互联网,从顺丰快递公司购买,以及从购买的软件中非法提取公民电话、住址、车辆、股票等个人信息,用于公司电话营销。同时,夏龙军不满足于电话营销获得的非法利益,干脆直接把搜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分拆后出售,以6分钱一条的价格再转销给其他人,又从中非牟利数千元。

庭审中,相关证据显示,被告人夏龙军处扣押的电脑、U盘等中存贮了他所获取的快递单信息图片、股民资源、车主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高计167万余条。

东坡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夏龙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且被告人系累犯,遂依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粟政 张小芹)

相关热词搜索:首例 非法 获取

上一篇:本周末西岭滑雪正式开放 伙伴们滑雪走起!
下一篇:仁寿:天然气进农家 玉龙乡兴隆村村民乐开花


中国农业银行眉山分行 章鱼挑食 农行眉山市分行金穗之窗 同颜画室 国网眉山电力公司专题 八百寿酒业
眉山全搜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