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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首届“爱心彩票寄深情,公益事业暖人心”福彩杯摄影比赛公告

眉山市首届“爱心彩票寄深情,公益事业暖人心”

福彩杯摄影比赛公告

 

为创新福彩宣传形式,弘扬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并树立福彩良好的品牌形象,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福彩分中心、眉山市艺术摄影学会共同举办首届“福彩杯”摄影比赛。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创作,踊跃投稿。摄影作品将由眉山市艺术摄影学会组织摄影专家、学者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将编辑摄影画册,赠送给获奖作者。

 

一、投稿时间:2015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

 

二、评选时间:2016年1月10日。

 

三、主办单位

眉山市民政局

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眉山市分中心

 

协办单位

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

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

眉山市仁寿县民政局

眉山市洪雅县民政局

眉山市丹棱县民政局

眉山市青神县民政局

承办单位:眉山市艺术摄影学会

 

四、活动组委会

主 任:余自生,眉山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李述清,眉山市老龄办主任、民政局副局长

    杨海涛,眉山市民政局副局长

委 员:吴仲华,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眉山市分中心主任

    段 清,眉山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王世忠,眉山市民政局福利和慈善促进科科长

    程世发,东坡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继伟,仁寿县民政局局长

    叶云华,彭山区民政局局长

    黄相荣,洪雅县民政局局长

    周兴华,丹棱县民政局局长

    王学清,青神县民政局局长

 

五、作品评审委员会

主 任:吴仲华,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眉山市分中心主任

评 委:辜爱平,眉山市艺术摄影学会主席(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宁 风,四川传媒学院摄影系教授

王巴婴,乐山师范学院美术系教授

巨 源,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何 健,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六、网络平台支持眉山全搜索网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15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

入围奖:50名;奖金200元

 

八、稿件要求

1、作品应为2008年以来所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

2、作品必须取材于眉山市境内;

3、参赛纪实作品不得对影像画面内容进行添加涂改,可对作品的影调和色彩进行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

4、艺术类作品侧重反映普通群众生活环境、场境以及灾后重建的项目、家园等相关的自然风光;

5、获优秀奖以上作者在奖项上不得重复,就高不就低;

6、参赛稿件应标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手机)、拍摄说明需100字以内(注明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品内容)。以上要求须谨慎遵守。

 

7、参赛作品分类

A、人文类:福利院、敬老院、荣军院、儿童福利院、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福利企业内的老人、残疾人、孤儿或低保户、医疗救助对像的安康生活以及普通群众的生活和精神面貌;各级领导对民政福利事业的关爱支持;民政工作者、福彩销售员对公益事业的热爱;福彩爱好者购彩和中奖的喜悦情景。

B、风光类:与反映各类福利机构的良好条件和优美环境、灾后重建项目(学校、医院、小集镇、农房)等相关的自然风光。

8、投稿作品为电子稿件形式,JPG格式应在3MB以上;

 

九、投稿地址

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眉山市分中心 联系人:潘伟军

电子邮箱:466517901@qq.com 联系电话:18783375147

眉山市艺术摄影学会 联系人:孙九如

电子邮箱:379732353@qq.com 联系电话:13350528219

 

十、注意事项

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公益性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在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投稿者应保证对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与人物肖像使用权。如发生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投稿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造假、冒名作者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网络媒体上通报。

 

本次比赛严守公平、公正原则。

 

本次活动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眉山市首届“福彩杯”摄影比赛组委会

2015 年11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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